校外公告

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2-01-06 16:43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妥善安排教职工的寒假轮休,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精准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时间安排

1. 2020级学生1月4日至6日期间离校,2021级学生1月8日至10日期间离校。下学期2月21日正式上课,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议学生分批错峰返校,2020级学生2月19日到校报到, 2021级学生2月20日到校报到。

2. 1月17日起进入寒假轮休,各单位教职员工在完成本学期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后,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安排轮休,轮休时间为1月17日至2月16日,2月17日起开始正常上班。

二、学期结束相关工作安排

1. 教务处、二级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学期结束的各项教学工作,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教材征订等各项准备工作。

2. 学生工作处和二级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3.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在学期结束前对校园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寒假期间长时间不使用的场所要封闭门窗,断水断电,确保安全。

4. 二级教学单位和处室要布置好2022年轮休期间有关工作,提前谋划好部门2022年工作。

三、寒假轮休相关工作安排

1.办公室负责起草《学校第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暨第九届教代会第十届工代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工作报告》和《学校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牵头做好《港澳免费资料大全2021年年鉴》编纂工作。

2. 质量保障处要对标对表“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倒排工期,持续推进“双高计划”项目和任务,做好期末督导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

3.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要统筹做好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学生寒假实习的工作安排。

4. 教务处、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和二级教学单位要积极发动广大教师充分利用轮休时间开展教学备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5. 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及相关二级学院要强化教职工外出实践进修的过程管理,关心实践进修老师企业实践生活。动态掌握学生实习情况,确保实习学生安全。

6. 招生就业处要提前谋划好招生宣传、咨询值班、编制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持续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7. 学生工作处要有效掌握学生学生离校、到家、返校等轨迹,及时做好信息收集登记工作,加强学生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服务。

8. 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区域维修改造、餐食供应和其他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相关项目的跟踪审计。

9. 疫情防控办要统筹协调加强寒假疫情防控管理,依据芜湖市疫情防控变化适时调整防控措施。保卫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校园出入管理,积极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做好假期校园防火、防盗及自然灾害等安全管理工作。

10. 严格执行学校值班(含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联络渠道畅通,保障校园安全,发现重大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妥善处理。寒假值班地点在弘商楼一楼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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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