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做好教职工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1-12 09:05

各院部、处室: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我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元旦春节期间和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皖卫电〔2021〕28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校2022年寒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积极响应我省及属地号召,带头留在芜湖市过春节,不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和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会等原则上不超过10人,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二、教职工外出报批。寒假期间教职工确需离开本市的要提前报批。其中,离开芜湖市去本省其他地区的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报批;离开芜湖市去省外低风险地区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向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教职工返芜管理。教职工从本省其他地区返回芜湖市的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报告;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芜湖市的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向组织人事处备案,同时根据芜湖市最新防疫要求,与社区或地方疾控部门联系,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四、异常情况处理。教职工误入或误经中高风险地区、出现密接、次密接或其他异常情况的,要立即报告社区和学校,联系属地疾控部门,根据疾控部门要求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医学隔离等措施,并实时向学校报告后期进展情况。

五、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责任,做到思想不松、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本单位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校广大教职工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