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做好学校社会扩招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日期:2022-03-30 14:03   来源: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高职扩招学生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和就业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扩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学生教育教学、学籍学历和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2〕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社会扩招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年4月12日-4月1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参与人员

专项工作督查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组成。各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教学、学工秘书,社会扩招班级全体辅导员参加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

(一)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1.是否规范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是否严格规范教学与考试管理;

3.对社会扩招学生在籍情况了解状况;

4.是否精准掌握社招学生学习情况。

(二)学生管理及就业工作

1.二级学院对社会扩招辅导员管理情况;

2.社招辅导员班级管理情况;

3.是否落实各类资助政策;

4.是否建立扩招毕业生就业情况台账;

5.是否对社招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就业指导。

四、具体流程

(一)准备阶段(3月28日-4月11日)。各二级学院按照督查内容做好分工,准备相应材料,做好督查准备。按照时间安排表安排会议室,并通知二级学院参会人员。

(二)督查阶段(4月12日-14日)。听取二级学院对督查内容的专题发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如:分班级提供学习状态及学习进展情况、学生在籍情况、社招学生资助政策享受情况、社招毕业生目前就业及网签情况等),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建议,督查组听取发言、查看资料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总结阶段(4月16日-4月26日)。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对督查期间自查和反馈的问题,形成问题和整改措施清单。

(四)整改阶段(4月27日-5月27日)。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完成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积极准备督查内容相关的材料,明确分工,以此次工作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社会扩招工作抓细抓实,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工作问题和建议建立工作台账,责任到人,落实整改措施。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招生就业处 纪委办公室

2022.3.30

附表:社会扩招工作专项督查时间安排表

序号

学院

时间

1

电子商务学院

4月12日上午9:30-10:30

2

会计学院

4月12日上午10:30-11:30

3

国际商务与旅游学院

4月12日下午4:00-5:00

4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4月13日上午9:30-10:30

5

金融科技学院

4月13日上午10:30-11:30

6

艺术设计学院

4月13日下午4:00-5:00

7

文化与法律学院

4月14日上午9:30-10:30

备注: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