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提交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检查听课记录表的通知

日期:2022-04-01 10:13

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听课管理办法》(商职院字〔2020〕22号)的有关规定,质量保障处负责对教学检查听课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及存档。现将提交本学期“教学检查听课记录表”事宜通知如下:

1.提交对象:学校党政领导,教务处正、副处长,质量保障处正、副处长;二级院(部)正副院长(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

2.提交方式:以教务处、质量保障处、二级院(部)为单位填写“汇总表”以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纸质版)统一提交。

3. 学校党政领导依所属教研室归口,由二级院(部)汇总提交。

4.提交时间:2022年4月10日前,提交至弘商楼201质量保障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教学检查听课记录汇总表.docx

质量保障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