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公示
日期:2022-04-21 12:50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通讯员: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位老师:
现将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情况进行公示(见电子政务系统),公示期为:4月21日-4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来访。另有以下事项请知悉:
(1)由于涉及到科研奖励新老文件交替问题,故 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科研成果执行《港澳免费资料大全科研奖励办法》(商职院字〔2019〕78号),2019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科研成果执行当年科研奖励文件。
(2)请集体项目(科研项目结项、研究咨询报告、专利转让)的负责人最迟在4月30日在钉钉工作台当前任务“9.2 科研奖励分配表”提交分配表,并将通过审批的分配表纸质版(右上角下载打印,成员签名)送至弘商楼409室董冉冉老师处,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未报送奖励分配表的项目奖励将全部打入项目负责人账户。
纪委联系方式:0553-5971065,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联系方式:0553-5972770,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