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2021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2-05-05 09:17   来源:组织人事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新进教师培训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需按期考核。为客观评价新进教职工试用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公开招聘试用期满一年的新进人员。(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新进教职工按不同工作岗位实施分类考核,考核内容为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重点考核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对师德师风失范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同岗位分类考核,具体内容如下:教师岗位考核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育人工作、服务意识等;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育人工作、学生管理工作、职业能力、服务工作等;管理岗位考核工作实效、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服务意识等。

三、考核程序

1.自我鉴定阶段

试用期满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并填写《港澳免费资料大全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见附件2);

2.组织考核阶段

学校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质量保障处及用人单位等对试用期满人员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分专业技能考核、育人工作考核、综合测评三部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占 30%,育人工作考核占 30%,综合测评占 40%。

(1)专业技能考核根据试用期满人员的岗位特点来组织:教师岗位人员参加教学能力考核,形式为现场教学;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参加辅导员能力考核,形式为主题班会;行政岗位人员参加行政管理与服务能力考核,形式为PPT述职。专业技能考核由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育人工作考核采用书面总结和PPT现场汇报的形式进行,由专家组综合评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综合测评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教师综合测评由二级教学单位负责进行测评,参加人员为二级教学单位党政班子成员、本教研室全体教师、其他教研室教师代表;辅导员综合测评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进行测评;管理岗位人员测评由本部门牵头组织进行测评,参加人员可扩大到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填写《2021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综合测评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交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汇总三部分成绩,计算每名试用期满人员的最终考核成绩。

3.结果审定和公示阶段

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结果,上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转正定级。

四、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最终成绩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合格。

2.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延长试用期一年,若考核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辞退。

五、其他

1.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负责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试用期满人员考核工作。

2.请各部门于5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1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综合测评表》提交至组织人事处218办公室。

3.2021年新进教职工将《港澳免费资料大全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及相关考核材料于5月20日之前提交组织人事处2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1:参加转正定级考评人员名单

附件2:港澳免费资料大全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核表.docx

附件3:2021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综合测评表.doc

附件4:2021年新进教师材料提交清单.doc

组织人事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