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06 20:17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处、室: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1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5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访学教师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和名额

(一)选派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推荐名额。教育部下达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32名。根据我省高校办学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各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均可遴选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

三、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4月下旬).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   (http: //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 )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西部高等学校青 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以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以下简称《一览表》),供查询和下载。

2.组织申报(2022年5月6日-5月11日)。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本部门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将《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和《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组织人事处。

3.学校审核推荐(2022年5月12日-5月13日)。学校将根据选派条件及申报材料和指标情况,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施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既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加强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托国内高水平大学师资、设备及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优势,为我校培养学术(专业)带头人和学术(专业)骨干,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各二级教学单位要从部门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计划人选的选拔推荐以及对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取得预期成效。

(二)切实做好推荐遴选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

(三)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在2022年5月11日前将《推荐表》和《一览表》按有关要求报送组织人事处。


附件1: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附件2: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组织人事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