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3-06-01 16:24   来源: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学院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第一期)》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现组织开展2023年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拟在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职业(工种)担任考评工作的人员,具体如下: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个等级。

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技能等级五级)、中级技能(技能等级四级)、高级技能(技能等级三级)的考核、评审;

高级考评员负责技师(技能等级二级)、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一级)及其以下各级别的考核、评审。

(三)申报考评员应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掌握有关职业(工种)知识技能,具有3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近3年内担任过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技术专家、裁判员或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的,可破格申报相应职业工种考评员。

(四)申报高级考评员应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最高职业技能等级为技师的,按技师执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练掌握有关职业(工种)知识技能,具有5年以上实践工作经历,具有本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且正常执评1年以上。近3年内担任过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技术专家、裁判员或省“技术能手”“技能大奖”“杰出工匠”的,可破格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考评员。

三、报名材料

(一)申报考评员资格的教师,由本人填写《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报审核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

(二)各相关二级学院统一填写《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四、报名方式

第一步:线下报名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提交材料,截止时间:6月6日下班前。

电子材料:《申报审核表》、《信息汇总表》、佐证材料扫描件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纸质材料:《信息汇总表》(盖章版)、佐证材料复印件请交至弘商楼224室。

第二步:线上报名

登陆网址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3。

 https://sso.ahzwfw.gov.cn/uccp-server/login?appCode=d4a4dfffe8974f309b7f1f6b25b35ecd&service=http%3A%2F%2F61.190.31.166%3A10001%2Fggfwwt%2Fpower%2FenterZyjd

五、温馨提示

(一)考评人员证书有效期为3年,已参加过考评员培训班并取得考评人员证书人员本次无需参加报名考核,但符合高级考评员报名条件的考评员可申报高级考评员。

(二)请相关二级学院认真梳理本学院考评人员数量是否达标(每个工种至少5人,方可开展鉴定)。

(三)待报名审核通过后,继教院会将此次培训及考核要求统一告知相关教师。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平,联系电话:0553-5971067

附件1: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报审核表

附件2: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3:线上报名指南

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学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