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学院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全覆盖服务项目需求

日期:2017-03-09 16:45   通讯员:监察审计室

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2万元/年(报价超过2万元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人资质

1.报价人系安徽省审计厅入库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名时将相关证明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熟悉高校财务审计业务,且2012年1月1日以来有高校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项目业绩(报名时将合同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3.项目执行团队应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其他成员中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少于2人;

4.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审计内容:

    (一)经济决策情况

    重点审计: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位情况,有无广泛调查、充分征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有无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有无落实“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2.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并贯彻执行。

    (二)预算收入情况

    重点审计:

    1.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统一使用,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合作办学教育收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无隐瞒、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非税收入或存入其他账户,以及违规设立非税收入过渡户,违规转移到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使用问题;

    3.收入体外循环、非税收入在代管款项中列收列支、未经许可擅自收费、超标准收费,以及擅自改变收费项目、对象、标准乱收费等问题;

    4.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将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设立“小金库”情况;

    5.审查预算收入的预算与决算的差异及原因分析。

    (三)票据使用情况

    重点审计有无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往来结算票据使用不规范、转让、出借、代开、非法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使用非法票据或者不按规定开具财政票据、使用过期的财政票据、相互串用各种财政票据、财政票据替代税务发票等问题。

    (四)预算支出情况

    重点审计:

    1.是否按预算和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经费,有无突破预算、挪用经费、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

    2.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

    3.违规在专项资金中开支工资福利、津贴补贴,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和核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4.有无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问题;

    5.有无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问题;

    6.有无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以及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等问题;

    7.有无借会议、培训、展览、学习、调研、考察等名义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等问题。

    (五)往来资金情况

    重点审计各种暂存、暂付、代收、代扣、代缴等款项核对、清算、解缴、清理不及时,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账,个人借用公款用于从事经营、非公支出,违规将各项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等问题。

    (六)科研经费情况

    重点审计科研经费管理不到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科研经费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内控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科研经费监督体系、科研经费使用审批流于形式、科研经费审核把关不严(虚假套取资金、报销个人和家庭费用、虚构经济业务、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等)、科研项目不按期结题或者结题不结账、科研项目合作和科研成果管理不规范,以及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或副产品收入不入账等问题。

    (七)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情况

    重点审计:

    1.基本建设内控不严格、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基建决策程序不规范、基建项目违规超概算、基建项目(辅材)未按规定招投标、基建程序控制不严格、超进度、超合同规定支付款项等问题;

    2.厘清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增加投资的环节和程序,深入查找造成基建项目“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原因;

    3.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以及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八)执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情况

    重点审计:

    1.各种工资津补贴及工资外补贴、奖金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批准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2.是否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主要形式包括:

    (1)津贴补贴政策外自行设立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项目;

    (2)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或报销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

    (3)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的津贴补贴;

    (4)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或者其他实物;

    (5)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资金,再从关联单位(企业)套现或者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职工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

    (6)私设“小金库”发放的津贴补贴。

    (九)资产管理情况

    重点审计:

    1.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有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重复配置、资产配置中存在奢侈浪费等问题;

    2.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擅自变更资产性质,违规设置帐外资产等问题;

    3.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程序、未按照规范要求实行公开招租、未依法依规签订租赁合同、擅自改变收益权属、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以支抵租或截留资产出租收入,以及资产产权主体、合同签订主体、收益上缴主体不一致等问题;

    4.资产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以及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

  (十)对外投资和所属企业情况

    重点审计:

    1.对外投资和单位所属企业管理操作不规范;

    2.对外投资、对单位办企业投资未履行报批手续、对外投资股权管理不规范、单位所属企业改制操作不规范、对单位所属企业投资长期未清理等问题;

    3.对单位所属企业经营目标考核、收益上缴、财务监管不到位,单位所属企业内部控制形同虚设、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四、其他事项

    1.付款方式:收到审计报告后一次付清。

2.本项目询价有效期为三年,采用“1+1+1”的方式,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合同期满,在价格不变,服务质量有保障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若未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校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有意者请将公司详细信息(单位简介及营业执照、入库证明资料、合同扫描件等)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于3月14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在摘要中写清报名项目),届时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数达到3家时,学院相关部门会电话进行询价,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联系电话:0553-5971065           联系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