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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2023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1 16:40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依据《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新生入学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20〕131号)相关规定,现将学校2023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3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报名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3.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情况。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2.应予退学的学生;

  3.跨文、理科,跨艺体类、普通类学科,或学科跨度较大的学生;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5.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1.计划公布

  招生办公室于9月11日前公布转专业计划,见附件1。

  2.学生申请

新生于9月12日9:00至17:00填写《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新生入学转专业申请表》(下文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经原班级辅导员、原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递交至原二级学院,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学生转专业志愿,应在同省份、同批次、同招生类别的招生专业中申请。

  3.转出审批

二级学院初审学生的基本条件,并结合本通知第三条第三款,审批学生转出申请。于9月13日至15日17:00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并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9月15日17:00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初审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交至招生办公室。

  4.汇总审批

  招生办公室汇总全校转专业学生信息,终审学生资格,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拟定转专业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并予以公示。

  5.结果通知

  招生办公室发布转专业通知单,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的转出或接收工作,学生在未收到转专业通知单前应在原班级参加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加强专业教育,帮助学生建立专业认知、巩固专业思想,使学生了解专业愿景,确立稳固的专业思想和意识,增强对专业学习的信心和动力。

  2.各学院要积极客观地宣传政策,保障学生对转专业工作的知情权,同时指导学生正确理性地选择专业。

  3.各二级学院按“转出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招生人数的10%”原则,综合考虑学院教学资源、学生职业发展、科类等合理制订实施学院转出方案。省外生源转专业计划不超过当年该省份招生计划的30%。调整后的自然班级人数原则上控制在60人以内,其中艺术设计学院班级控制在35人以内。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新生入学转专业计划

 2. 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新生入学转专业申请表

 3. 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分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