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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2014年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函

日期:2014-04-04 00:00

 

有关高中、中职学校:

根据我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校长实名推荐制细则》的规定,现将实名推荐程序函告如下:

一、推荐学生所需条件

1. 安徽省户籍,获得当年高考(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准考证号,并在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报名成功;

2. 应届中职毕业生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 所读专业(科类)与推荐专业(科类)应属同一专业大类或同一科类;

4. 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 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

6. 推荐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专业课成绩位居全年级所读专业大类前30%以内;应届普通高中毕业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首次测试成绩)所有课程等级在C等(含)以上,总分在400分(含)以上,并在某一方面具有特长;

7. 推荐学生的学籍需在推荐学校。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推荐

1. 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2. 有不良诚信记录;

3. 中职生在校期间未获得任何专业资格证书;

4. 身、心无法独立完成学业;

5. 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高中、中职学校推荐,所需环节

推荐时应当遵循“学生自愿报名,程序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我院《2014自主招生章程校长实名推荐制细则》的有关条款制定本校“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遴选程序应当具备至少以下环节:

1. 成立本校实施机构,监督遴选过程;

2. 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

3. 公示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

4. 推荐学校遴选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报送材料

鉴于“中职生升入本科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推迟,应部分学生请求,我院自主招生报送材料从413推迟到418。报送材料包括:

1. 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

2. 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 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

4. 学校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

5. 学生学习成绩证明。高中生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百分制)证明,中职学生需专业课成绩(并注明位居全年级所读专业大类比例)证明和技能证书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报送地点: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詹海朋(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联系电话:0553-5971073。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港澳免费资料大全2014年自主招生“校长推荐制”校长实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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