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招生

学校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日期:2022-02-25 10:17

  学校为了给考生提供更多升学机会,在确保公平公正、安全稳定的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对各类型、各专业间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录取规则如下。

  1.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分别划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达线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根据“志愿优先”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成绩相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再按照职业适应、通识成绩依次录取;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再按照技术技能、专业能力成绩依次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未达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技能拔尖人才。

  对于符合下列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文化素质成绩合格、报考相关对口专业的考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职业技能测试进行预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将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等证明材料,于4月1日前提交到我校招生信息收集系统(http://zs.abc.edu.cn/2022.html),逾期不再办理。

  3.革命老区专项。

  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2022年5月11日—12日,所有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