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入驻院内大学生创业园的通知

日期:2015-06-12 08:52

各系部:

  为我院大学生创业者搭建创业实践平台,全面提高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学院即将启动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院内“大学生创业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园项目基本条件

  进驻创业园的项目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需为我院大一、大二在校学生;

  2、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区环保要求;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申请入驻的项目原则上需要有指导教师;

  5、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入驻后能够保证在基地正常开展工作;

  6、项目负责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7、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孵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

  8、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创业孵化项目申请需家长签字同意;

  9、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拖欠学杂费。

  二、项目审核标准

  1、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团队精神;

  2、团队的项目要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且适合在校内创业;

  3、创业(商业)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现实操作性;

  4、商业计划书的格式要标准,内容结构合理;

  5、同等条件下,产品研发型、技术服务型和特色商业服务型项目优先审批;

  6、同等条件下,团队成员参加过国家、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类省市举办的创业竞赛获奖的项目,优先审批;

  7、食品、餐饮、旅游、兼职中介等项目原则上暂不予考虑入驻。

  三、申请入驻所需材料及程序

  1、创业项目在申请入驻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

  (2)《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在校期间各学年学杂费财务收据(收据丢失的需系部出具证明,证明该生无欠费情况);

  2.系部初审推荐

  3、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本着“好中选优、兼顾类别、安全为上、富有内涵”的原则,对创业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

  4、通过审批的创业项目在接到进驻通知后办理相关手续;

  5、创业项目正式入驻开展创业活动。

  四、优惠政策

  1、免场地租金;

  2、水电费给予优惠;

  3、根据专家对项目的评审意见,对部分入驻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五、关于原创业园项目的申报

  目前在创业园经营的团队可与新申请的项目一起进行申报,在申报书中需附上近一年的营业财务状况。

  六、报名时间

  请有意申请入园的团队6月20日前,将经系部审核签署意见后的材料,直接交至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招生就业处)鲁楠老师处。

  联系电话:5971073 联系人:鲁楠

  附件:申请表以及项目商业计划书

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