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添加日期:2018-05-24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6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由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教务处、科研处等处室联合进行校内督查,现就我校师德建设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师德建设自查工作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火点,着力推进本部门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自查及整改工作要对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http://www.moe.edu.cn/srcsite/A10/s7002/201409/t20140930_175746.html)所列“高校师德‘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形成约2000字自查整改报告。如有特色和亮点工作,请在自查整改报告后附800字左右的“系部师德建设特色和亮点”予以介绍。
二、推荐优秀师德典型
各系部要以本次自查工作为契机,着力发现和选树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典型教师,并在本系部进行宣传,传播师德建设好声音。各系部结合本部门实际遴选1名优秀师德典型并撰写约3000字材料,材料包含基本情况、先进事例、作用发挥、有关图片等。优秀师德典型要有代表性、示范性。学校将从推荐人选中遴选出先进典型予以上报。
三、工作开展及材料上报时间
请将自查整改报告、师德师风建设自查表以及优秀师德典型材料经系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系部盖章后,于2018年5月29日(周二)上午11:00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杨丽处,港澳免费资料大全2018年师德师风承诺书由教师(含辅导员、兼职、外聘)本人手签名交至本部门存档备查。自查整改工作自即日起至2018年5月28日止。
附件:1.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自查整改报告体例.docx
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教务处、科研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