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6-09-19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职成司函〔2016〕114号)文件精神,学院2017年拟招生专业需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请各系按要求提交2017年拟招生专业申报材料:

  一、已备案2017年拟招生专业提交材料

已备案2017年拟招生专业主要是学院现有专业,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和2016年专业备案各系提交的资料,以下材料如有变动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专业方向(如果有则填写);

  2.计划招生人数(单位:人,务必填写);

  3.人才培养方案(如有变动,务必提交独立的word文档);

  4.本专业教师师资情况(专职)(如有变动必须按“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技术职务、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现从事专业、拟任课程、是否双师型”内容提供信息);

  5.本专业教师师资情况(兼职)(如有变动必须按“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技术职务、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现从事专业、拟任课程、是否双师型”内容提供信息)。

  二、未备案2017年拟招生专业提交材料

  未备案2017年拟招生专业主要是本年度拟申报的新专业,结合各系专业建设实际与学院专业建设“十三五”规划情况,请拟申报新专业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大类(代码);

  2.专业类(代码);

  3.专业(代码);

  4.专业方向(如果有则填写);

  5.学制 (在2、3、4、5中选择其一);

  6.计划招生人数(单位:人,务必填写);

  7.人才培养方案(务必提交独立的word文档);

  8.本专业教师师资情况(专职)(按“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技术职务、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现从事专业、拟任课程、是否双师型”内容提供信息,数量不少于10人);

  9.本专业教师师资情况(兼职)(按“姓名、性别、年龄、专业技术职务、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现从事专业、拟任课程、是否双师型”内容提供信息,数量不少于5人);

  10.备案表;

  11.论证报告。

  三、其他相关说明与要求

  1.专业大类、专业类以新目录为准,参见附件1和附件2;

  2.备案表见附件3;

  3.所有材料9月29日前以电子版(WORD文档)提交到([email protected]);

  4.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黄义兵。

教务处 

2016-9-19

附件1:2016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附件2:2016增补专业

附件3:备案表


2016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