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10 17:02

各处、室,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1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将组织开展全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方式

各职能部门、系部对照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开展总结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完成中期评估材料并提交学校。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元化的评估方式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提高工作的科学性。

二、评估重点

中期评估报告应客观反映各任务部门执行和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的情况及效果(2015年初至2018年中)。报告文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学校“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及任务进展情况,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

(二)本部门任务的执行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和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三)落实规划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对推进规划实施的下一步计划、设想以及对策建议,包括对规划目标任务的调整和补充;

(五)各项任务定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建议用图表方式)。

三、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于1019日前完成负责规划任务的中期评估材料,将报告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办公室在对所有材料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学校 “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按规定程序征集意见,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10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四、撰写要求

材料内容要紧扣各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具体事实和翔实数据说明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工作举措及经验总结要高度凝练,而不是对常规工作的简单陈述。总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附件:XXX(部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doc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