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对校外兼课教师候选人业务能力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0-08-26 15:32   来源:教务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规范校外兼课教师管理,切实发挥和调动校外兼课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逐步建立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校外兼课教师队伍。依据《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校外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商职院字〔2020〕65号)文件要求,按照校外兼课教师聘用程序,将对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校外兼课教师候选人业务能力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学期新聘任校外兼课教师,副高级以上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和企业高管)、博士学历免于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对推荐校外兼课教师候选人进行业务能力考核,考核主要采用试讲形式,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三、考核时间

  2020年8月31日完成。

  四、考核程序

  1.根据前期填报的《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校外兼课教师聘用计划表》,确定参与校外兼课教师候选人数;

  2.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实践经历证明等;

  3.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并成立由部门专业教师、教务处和督导室参与的考核小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并将具体的考核安排(参考附件1)于8月27日之前报送给教务处胡计虎老师;

  4.2020年9月1日之前,二级教学单位将具体的考核安排、《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校外兼课教师聘用计划表》(附件2)提交给教务处胡计虎老师;

  5.各二级教学单位将填写的《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校外兼课教师审批表》(附件3)、审核材料复印件和考核材料报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审核,提出聘用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6.对于决定正式聘用的教师,二级教学单位与拟聘教师签订《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校外兼课教师协议书》(附件4)。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校外兼课教师聘期为一个学期,续聘教师在考核评估合格后,可续签聘任协议书;

  2.校外兼课教师必须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聘用。


  附件:

  1.二级单位考核安排模板(参考).doc

  2.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校外兼课教师计划表.docx

  3.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校外兼课教师审批表.doc

  4.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校外兼课教师协议书.docx


教务处  

2020年08月26日